考試服裝內容和容易扣分的行為

基於食品衛生安全及專業形象考量,依規定須穿著制服之職類,未依規定穿著者,不得
進場應試,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。(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)




備註:帽、衣、褲、圍裙等材質須為棉或混紡。   以上資料來源:勞工部檢定署

凡有下列各情形之任一小項者扣 6 分,二小項者扣 12 分,依此
類推,扣滿 20 分以上,本項以零分計。
(一)工作態度:
1.不愛惜原料、用具及機械。
2.不服從監評人員糾正。


(二)衛生習慣:(紅色部分是學生最容易犯錯的部分)
1.指甲過長、塗指甲油。
2.戴帶手錶或飾物。

3.工作前未洗手。
4.用手擦汗或鼻涕。
5.未刮鬍子或頭髮過長未梳理整齊。

6.工作場所內抽煙、吃零食、嚼檳榔、隨地吐痰。
7.隨地丟廢棄物。
8.工作前未檢視用具及清洗用具之習慣。
9.工作後對使用之器具、桌面、機械等清潔不力。
10.將盛裝原料或產品之容器放在地上。